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5 19:54:12

2012年新疆招录221名政法干警 8月22日起报名

  记者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公务员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全区面向社会招录221名公务员。
  据悉,此次招考为自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政法队伍,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录培养试点工作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实施。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并服务一定年限。
  此次招考报名8月22日启动,9月15日进行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工作,9月16日组织教育入学考试。教育部将和中央有关政法部门根据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委托培养试点院校合理设置专业,组织有关专家研制、审定培养方案。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免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到定向单位,按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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