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4:38:08

员工违约,企业咋样来“绸缪”

  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法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那么如何在不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下,规避员工随意违约或逃避违约责任的风险呢?
  
  对策一:“火眼金睛”——严格把好招聘关
  
  为避免员工在加入公司后出现恶性跳槽情况,招聘人员需要有一双“火眼金睛”。在招聘过程中,除应当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与招聘岗位相符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技能等因素外,还应重点考察其职业道德意识和诚信水平。通过与其深入交谈,详细了解应聘者以往的工作经历和离职原因。企业应设立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并实施相应的心理测评及背景调查,从人员选用阶段就把握住员工的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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