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5 20:51:32

政法干警申论预测试卷之一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标准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国务院文件在重申“两为主”(以流人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一是做好统筹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
  二是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
  三是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人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政府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校长和教师配备的支持力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国务院还要求,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样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确需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2.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10日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就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人民日报))2009年11月11日)教育“乱收费”现象真的解决了吗?就在前几日,国家统计局一项最新调查显示,高昂的教育费用已成为有适龄子女居民家庭中一项沉重的负担,有七成的家长觉得难以承受。而在稍早时间,网友们对新任教育部长表示出“五大期盼”,其中之一就是“整治教育乱收费”。面对整治教育“乱收费”的强大社会呼声,不知道何以能得出“乱收费已解决”的结论。
  如果能想到,有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履行教育投入的责任,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而且挪用、挤占中央与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如果能想到,有的地方存在严重的义务教育不均衡问题,导致择校热高烧不退,择校费、借读费难以禁止,并以变相的捐赠、赞助名目出现;如果能想到,在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之前,我国义务教育曾实施“一费制”,其他收费项目也被禁止,可为何不少地方仍严重存在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如果能想到,在国家有关部门严查乱收费的背景下,为何多年来教育乱收费列行业不正之风的榜首,那些乱收费地区、学校的责任人,并没有真的被严肃问责——作为教育官员,还会有这样的结论吗?
  2008年,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54个县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情况,发现部分地区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四大问题。而就在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还发出一个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称教育乱收费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治理成果还不巩固,反弹压力不容忽视。
  3.财政部透露,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1980.62亿元,增加382.08亿元,增长23.9%。
  2009年,财政部安排662.5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经费增长16.1%。2005年12月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5亿学生和7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到了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2008年,免费的范围扩大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据了解,2009年开始,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争取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村“普九”债务问题,在实施农村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的基础上,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即小学300元、初中500元。
  从2009年起,国家还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岩崩、泥石流、热带气旋、火灾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另外,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方面,财政部安排补助资金57.7亿元,增长44.9%,支持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中央财政补助120亿元,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条件,安排建设资金137亿元;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经费240亿元。
  中央财政2009年继续支持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并逐步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费,安排补助资金45亿元,增长115.3%。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安排高等教育支出502.55亿元。
  4.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一项最新调查显示,高昂的教育费用已成为有适龄子女居民家庭中一项沉重的负担,有七成的家长觉得难以承受。这些费用主要包括补课费、择校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华西都市报》11月9日报道)
  在统计局的薪资统计中,每次通报的数据都是公众的工资水平呈上涨态势;而且这几年随着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和投入的不断加大,按说公众不会有太过强烈的“上学贵”的感受。然而,这项统计局的调查却显示“七成家长认为教育费用高”,而且是“难以承受”,释放出强烈的危险信号。
  在调查中,家长们普遍反映难以承受的教育花费集中在补课费、择校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几个方面。不难看出,这几个方面其实都不是教育花费的主体,而是正常学费、书费支出之外的衍生花费。而就是这样的非主体花费,却让家长们不堪重负,家庭子女平均每月消费的金额在整个家庭收入的比重最多占到四分之一以上。这其中,固然有着住宿费和生活费这样的必须性支出,却更包含着补课费、择校费这样的选择性支出。也就是说,在补课费、择校费方面,有一些消费是家长“主观”造成的,负担加大有一些“活该”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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