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5 21:35:44

申论时事热点:“抢生源”不是拿着考生信息半夜敲门

  李一涵是吉林的一位理科考生,今年的高考成绩是667分。6月21日凌晨查到成绩后,正准备跟父母到外面夜市吃些烧烤、喝点儿啤酒庆祝一下时,也就离成绩公布20多分钟,李一涵母亲的电话响了。对方是北京大学吉林招生组的一位老师,在祝贺李一涵取得理想成绩后,这位老师开始动员她填报志愿时能选择北大。(新文化报6月22日)
  媒体将报道的重点集中在了名校生源争夺“掐尖”上,但却忽视了这其中的问题:是谁把考生的信息泄露给了北大?去年高考成绩公布期间,考生信息被泄露曾引起社会关注,舆论纷纷批评教育部门没有按规定,保守考生秘密——教育部明确规定,“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严禁以信息发布或传递等谋取非法利益。”——而教育部门则解释这是“黑客”所为。从性质上分析,北大在第一时间获得考生的信息,与去年发生的考生名单泄露其实是一回事,就是考生的信息被违规泄露了。
  或有人认为北大获得考生信息是正常的,那么进行自考助学招生、举办高复班的社会教育机构,获得考生的信息,同样也是正常的。在考生信息面前,所有教育机构是平等的。如果北大等校获得信息很正常,而其他机构获得信息是违规,这只能说明北大等校拥有招生特权、信息特权。
  按照我国现行高考录取规则,高校在集中录取中阶段并没有多大自主权,只有被动等待教育考试部门根据学生的志愿、结合学生的分数投档,然后进行录取。因此,在这一过程中,高校可以对考生进行招生宣传,可以对前来咨询的学生提供报考建议,但却不能对考生做出任何录取承诺。去年我国一些高校曾上演“预录取”混战,就是由于高校事先获得考生信息,然后“主动出击”与考生联系,对考生做出所谓“预录取”的承诺,但事后却出现“预录取”未“被录取”的纷争,以及各校抢着“预录取”某考生的明争暗斗。
  所以,把考生信息泄露给高校,不但违反教育部的规定,同时,也极有可能再次引发招生混战。我国高校拿着学生的信息去联系考生,被一些媒体解读为积极“抢生源”,但其实,这根本不是“抢生源”,首先,其利用的“抢生源”手段,只是虚无的招生录取承诺,而在集中录取制度中,学校是难以做出承诺的——假如学校最终的录取分数较高,考生就有不被投档、不被录取的风险;其次,这些学校之所以能获得考生信息,主要在于地方教育部门的政绩思想,期望有更多学生能被名校录取,所以把考生信息透露给学校,而当高校利用这些信息去做招生文章,并侵犯考生权益之后,教育部门往往否认自己泄露信息,去年,安徽省就出现被南京大学预录取的学生最终却被放鸽子的丑闻,安徽省教育厅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指责南大违规“预录取”,可是南大能“预录取”的前提是获知了考生的信息,那么,考生的信息是谁给的南大呢?追究起来,教育部门难辞其咎。
  现在马上又要到“录取旺季”,各校为了招生政绩,恐又要上演一番明争暗斗。为避免考生的信息被泄露,被各高校拿去做文章,最终导致考生的权益被侵犯,教育部门必须严守考生的秘密,不得把考生信息违规泄露给高校,不管它是北大还是清华。
  需要注意的是,笔者并不是反对高校“抢生源”,但真正意义的高校“抢生源”,不是用录取手段、政策优势,而是用教育质量和教育服务“抢生源”。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打破集中录取制度,实行高校自主招生。如果考生和学校能双向选择,一名考生可在升学录取中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根据学校的教育质量、教育声誉和提供的教育服务选择大学,那么,我国高校就不得不尊重考生的权益,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服务来吸引学生,而不是拿着违规获得的信息去半夜敲门,花言巧语让学生报考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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