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5:21:00

2010年导游资格证考试导游实务第八章考点知识:物品遗失处理

  第四节 证件、行李、物品遗失的预防和处理
  一、遗失证件、物品的预防
  旅游期间,旅游者往往丢三落四,丢失物品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是,丢了证件、行李和贵重物品,不仅给旅游者造成诸多不便和烦恼,也会给导游人员带来不少麻烦和困难。因此,导游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遗失事故的发生。
  (一)多做提醒工作
  导游人员要不厌其烦地反复提醒旅游者保管好自己的证件、财物,这是防止物品遗失或失窃的最有效的方法。
  1.入住饭店时,提醒旅游者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更不要将其放在客房内,最好放在饭店为旅客准备的保险柜内。离开饭店时,提醒旅游者取出存放在保险柜内的物品。
  2.到景点下旅游车时,提醒游客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旅游车上;在参观游览时,随时提醒游客带好随身物品;在热闹、拥挤的场所以及在商场购物时,要一再提醒游客保管好自己的证件、钱包和物品;用餐后离开餐厅时,提醒游客带好随身物品。
  3.结束在北京的游览活动离开饭店时,要多次提醒游客检查自己的证件、财物,不要遗忘任何物品;到机场、车站时,提醒游客带好随身物品;游客下车后,导游人员要检查车厢,发现旅游者的物品,应立即交还。
  (二)不保管旅游者的证件、贵重物品
  1.导游人员不保管旅游者的证件和贵重物品,游客的物品应由游客自己保管。
  2.需要旅游者的证件时,由领队收取,用毕立即归还并当面点清。
  3.旅游团离开北京时,导游人员要检查自己的行李,若保存有旅游者的证件原件和物品,应立即归还。
  (三)提醒司机关好旅游车的门窗
  在京游览期间,导游人员要随时提醒司机在旅游者下车后关好旅游车的门窗,最好不离开旅游车;若离开,一定要锁好车门。旅游者返回上车时,导游人员和司机要尽量阻止小商贩上车兜售商品。
  (四)严格按规定交接行李

  如果有行李员接送行李时,地陪要严格按规定检查、清点、签字、交接,认真做好行李的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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