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5:21:00

2011年导游职业规范知识讲义6.8: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第八节 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国家旅游局在《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凡涉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均为旅游安全事故。旅行社接待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灾、食物中毒等。
  一、交通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交通事故的预防
  导游员在接待工作中应具有安全意识,时刻注意游客的安全。尤其在当地的旅游活动中,导游员一定要与旅游车司机很好地配合,协助司机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1.认真检查车辆。导游员一定要有很强的安全意识,接待旅游者前,要提醒司机认真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
  2.不违章、超速行驶。安排日程时在时间上要留有余地,不催司机为抢时间赶行程而违章、超速行驶,提醒司机避免此类行为。
  3.谨慎驾驶。遇下雨、下雪、大雾时或路滑时、泥泞时或交通拥挤、路况不好时,要提醒司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
  4.阻止非本车司机开车。导游员要阻止非本车司机开车,即使自己有驾驶证,也不得代司机开车。
  5.阻止司机酒后开车。导游员要提醒司机不饮酒,如遇司机酒后开车,要立即阻止,并向旅行社汇报,要求改派其他车辆或更换司机。
  6.不疲劳驾驶。劝阻司机不疲劳驾驶;如果旅途长,导游员要安排途中休息,途中不时与司机说句话,给颗糖等,避免司机打瞌睡。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
  1.立即组织抢救。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导游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距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抢救。(医疗急救电话是120)
  2.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不要在忙乱中破坏现场,应指定专人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交通、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122),请求派人来现场调查处理。调查时,导游员和司机要密切合作,实事求是地介绍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不得推委责任,更不能无理取闹。
  3.迅速向接待社报告。将受伤游客送往医院后,导游员应迅速向接待社报告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游客的伤亡情况,听取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指示。
  4.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员应做好团内其他游客的安抚工作,继续组织该团的参观游览活动。事故的原因查清后,导游员应向全团游客说明。
  5.写出书面报告。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导游员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治疗情况;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游客的情绪及对处理的反映等。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如团队有全陪和领队,则还需全陪与领队阅读后确认签字。
  二、治安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治安事故的预防
  导游员在接待工作中要时刻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防止治安事故的发生。要提醒游客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不要与私人兑换外币;建议游客将贵重财物存入饭店保险柜;离开旅游车时不要将贵重物品和证件留在车内。
  旅游活动中,导游员要始终和游客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和动向,经常清点游客人数。
  (二)治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治安事故,导游员应:
  1.保护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若歹徒向游客行凶、抢劫财物时,在场的导游员应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勇敢地保护游客,并立即将游客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与在场群众、当地公安人员缉拿凶犯,追回钱物;如有游客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2.立即报警(匪警电话110)。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地介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作案者的特征,告知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导游员要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请求指示,情况严重时请领导前来指挥、处理。
  4.稳定游客的情绪。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员应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游客的情绪,努力使旅游活动顺利地进行下去。
  5.写出书面报告。导游员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报告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应、要求等。有全陪和领队的团队,报告应经其阅读后签字确认。
  6.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导游员应在领导指挥下,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各项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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