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31 08:28:33

军转干岗位--公务员和事业编基本情况简介

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指参照公务员管理。实际操作中基本和公务员一致。公务员法实行后,工(会)青(联)团(委)妇(联)侨(联)即属于这个范围。改革前的党委、各民主党派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也属于这个范围。
          事业人员:党群或政府机关中一般有少量事业编制,主要为勤杂人员和司机。其他的则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后,说说档案,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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