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直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考试简章
根据辽转联1号文件精神,对2012年度要求进省直机关营职(含技术10级)以下军转干部继续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具体事项如下:一、 考试名额
序号
单位名称
数量
备 注
1
省委政法委
1
行政机关
2
省人大
1
行政机关
3
省政协
1
行政机关
4
省法院
1
行政机关
5
省检察院
1
行政机关
6
省科协
1
行政机关
7
省文联
1
行政机关
8
省政府办公厅
1
行政机关
9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1
行政机关
10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行政机关
1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
行政机关
12
省科技厅
1
行政机关
13
省公安厅
5
行政机关
14
省安全厅
2
行政机关
15
省沈阳第一监狱
2
行政机关
16
省沈阳第二监狱
2
行政机关
17
沈阳新康监狱
5
行政机关
18
省农委
1
行政机关
19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1
行政机关
20
省卫生厅
1
行政机关
21
省审计厅
1
行政机关
22
省地税稽查局
1
行政机关
23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
行政机关
24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
行政机关
25
省统计局
2
行政机关
26
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2
行政机关
27
省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队
1
参公单位
28
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
1
参公单位
29
省知识产权局
1
参公单位
30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1
参公单位
31
省经济合作办
1
参公单位
32
省行政学院
1
参公单位
33
省地质勘查局
1
参公单位
34
省核工业地质局
1
参公单位
35
东北煤田地质局
1
参公单位
36
省有色地质局
2
参公单位
37
省节能监察中心
1
参公单位
38
省盐务管理局
1
参公单位
39
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1
参公单位
40
省人才就业局
1
参公单位
41
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1
参公单位
合计
55
二、考试范围
《辽宁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复习资料》和《2012年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复习资料时事政治部分》。
三、报考条件
2012年度符合在沈阳市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东陵、于洪、苏家屯、沈北新区)计划安置的营职(含技术10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年龄:营职42周岁以下,连排职37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未受过处分,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特殊职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报名时掌握)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携带军官(文职)证(警官证)、结婚证,配偶或子女、父母户口簿,学历和专业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特长的相关资料。学历复印件需交报考单位留存。每名军转干部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不得重复报名。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8月6日(周一)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3时—16时30分。
报名地点:人民大厦二楼多功能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1号,工会大厦对面)。宾馆电话:024-86866580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8月10日(周五)9时至11时30分
考试地点:沈阳大学B02楼(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考点电话:024-62268355
六、加分原则
1、荣立一等功以上者加20分;荣立二等功者加10分;荣立三等功者加3分。立功加分不累计,以最高一次立功为准加分。
2、对在1998年抗洪抢险、2008年四川地震、2009年青海地震中荣立三等功(不累计)以上者,在立功加分基础上,再加3分。
3、对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以上者加3分。
七、录取办法
考试成绩与加分累计后计为总成绩,并按所报考单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录取。如总成绩并列取一名时,可由接收单位通过面试确定人选。
八、其它
1、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
2、试卷为客观试卷,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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