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1-29 18:35:19

2012造价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知识点30

财产所有权
  1. 财产所有权及其特征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首先,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协助,自己就可以直接实现所有权,而且,所有权的义务主体不是特定的,是一种不作为义务。其次,它是一种最完全、充分的物权,它包含对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权能。第三,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一方面,所有权的客体之上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所有权;另一方面,所有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2.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www.Examw.com
  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
  (2)继受取得。是指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3. 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包括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对于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以交付为准,不动产(如房地产)所有权的转移则以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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