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1-30 09:44:44

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知识》第十章知识点15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第五个)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要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非责任事故或者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可不再认定或者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下列事故责任:(3种)
  (1)直接责任者,即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2)主要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
  (3)领导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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