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1-30 09:54:20

2012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课程讲义(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与现状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起源
  安全生产立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经营人员的利益和法定权利,保障社会生产资料和国家及人民财富安全。它起源于18世纪工业革命后期,是工业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是工人运动高涨、推动和斗争的结果。
  人类最早的职业安全健康立法,可追溯到13世纪德国政府颁布的《矿工保护法》,1802年英国政府制定的《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
  世界范围的安全立法,是在人类进人20世纪才开始的,这就是1919年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制定的有关工时、妇女、儿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国际公约。
  二、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
  1.20世纪初期的劳动保护(1921年-1949年)
  以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八小时工作制,保护妇女、童工的利益为目标开始了早期的劳动保护工作任务。
  1922年5月,提出了《劳动法大纲》,1931年11月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共同纲领》。
  2.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保护(1949年-1952年)
  以劳动立法为主体的劳动保护工作方向得以确立,职业安全卫生事业迅速地得到发展。195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了劳动保护部;政府部门、产业部门和工会组织三个系统中分别建立了劳动保护机构 .1951年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劳动保护会议 . 这一时期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在前苏联模式影响的基础上,已开始迈出了我国特色的步子。
  3.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开展时期(1953年-1964年)
  1954年我国首次颁布的《宪法》中,列进了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条款。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制定了著名的三大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954-1957年间,由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规就有15种,由中央产业部门和各地区分别制定的规章制度,多达300余种。这一期间,国家为改善劳动条件,解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方面的重大问题而拨出的专款,达四亿九千多万元。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和健全了劳动管理机构,小型企业一般也配备了职业安全卫生专职人员。
  工作成效: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史上的黄金时期。
  教训及问题:1958年“大跃进”以后,由于强调了大搞群众运动,生产中冒险、蛮干、瞎指挥风逐渐盛行,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受到破坏,工伤事故开始大幅度上升,1960年出现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事故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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