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1 19:15:41

安全评价师综合辅导材料: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6

第七条 秘书处
1、秘书处的任务如下:
(a)依照第六、第八、第九和第十条的规定,为会议进行筹备工作并提供服务;
(b)根据由于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而收到的资料,以及第六条规定之下成立的机构举行会议所产生的资料,编写和提交报告;
(c)履行任何议定书委派给秘书处的任务;
(d)就秘书处执行其根据本公约所承担的任务所进行的各项活动编写报告,提交缔约国会议;
(e)保证同其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必要的协调,尤其要作出有效执行其任务所需的行政和合约安排;
(f)履行缔约国会议可能指定的其他任务。外语学习

2、在依照第六条的规定举行的缔约国会议首届会议结束以前,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临时执行秘书处的任务。缔约国会议首届会议应指定已表示愿意的现有合格国际组织中的秘书处执行本公约之下的秘书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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