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1 20:15:40

2012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建筑结构抗震辅导(9)

(三)结构体系
(1)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地基、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2)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
(3)结构体系尚宜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宜有多道抗震防线。
2)宜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
3)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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