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4:57:00

2011年实务基础:土地的基本类别之特殊用地

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墓地等用地。包括:

  ①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②使领馆用地。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用地。
  ③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④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用地。
  ⑤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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