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4:57:39

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报告二: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第一部分总 述
一、估价项目名称:为××公司破产清算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价格评估(××市)。
二、委托估价方:××公司破产清算组
三、受托估价方:××××土地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估价目的:
该项评估是对××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其目的是为其破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提供价格依据。
五、估价依据:
(一)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籍]字第2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按国家标准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通知(国土资发195号)。
(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通知文件
1.××××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通知等法规文件;
2.××××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有关规定、文件;
3.《××××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三)有关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四)其他资料
1.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转自:考试网 -
2.估价人员现场勘察、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六、估价日期:二00三年七月二日至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七、估价基准日:二00三年七月二十日。
八、价格定义:
本次评估待估宗地的评估价格是指于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7月20日,土地用途设定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设定为待估宗地剩余年限38年,宗地实际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外“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红线内“六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热及场地平整),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建筑物价格设定为房屋的现时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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