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03:12

2011土地估价师:土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5

土地监察的方法
(一) 土地监察方法的含义
土地监察方法是指为履行土地监察的职能、实现土地监察的标准、完成土地监察的任务所采取的手段、途径、办法和技巧的总称。土地监察方法是土地监察主体作用于客体(即对象)的桥梁。土地监察主体要完成土地监察任务,实现土地监察标准,必须运用一定的方法。
(二)土地监察的基本方法在土地监察活动中,由于监察对象的性质和发展规律不同,土地监察的方法有以下四种:
1. 超前控制方法
超前控制方法是通过实行“政务”公开的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土地违法现象,超前控制,预防其发生。这是实现土地监察防范职能的重要途径。具体做法主要有:
(1)公开用地审批制度。
(2)各项用地实行顺序排队制度。
(3)公开土地监察办法和制度。
将土地管理“政务”预先公开,增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多方面的监督检查,能有效地克服在建设用地申请中出现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所以,超前控制方法是土地监察的基本方法之一。
2.跟踪检查方法
跟踪检查方法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的方法。具体做法有:
(1)实行建设用地挂牌制度。一宗建设用地经批准后,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作为批准用地的原始证件,悬挂于施工现场。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含个人)应及时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检查验收,交回《建设用地许可证》,换发《土地使用证》。 ·
(2) 实行定期现场察看制度。www.examw.com
(3)‘实行巡回检查制度。
(4)实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
(5)建立群众举报制度。运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手段,发动群众对建设用地实施监督。
采用对建设用地跟踪检查的方法,一方面使土地管理部门能随时掌握各类建设用地的动态;另一方面又使土地管理部门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同时,由于对建设用地全过程进行了跟踪管理,对用地者造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起到了抑制违法用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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