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04:30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理论与方法》地租

地租的概念、性质与形式
(1)地租的概念地租意指报酬或收益。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2)西方经济学中的地租形式契约地租或称商业地租 主要租赁双方通过契约(合同)形式,规定承租或承包人为占用物主的土地或不动产支付的租赁、承包金额及期限。www.examw.com
经济地租 即利用土地或其它生产资源所得报酬扣除所费成本的余额,即超过成本的纯收入(实际上包括平均利润和超额利润两部分)。
(3)马克思的地租类型级差地租 是指经营较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级差地租按其形成的条件和特点,又分为:
级差地租Ⅰ 指因利用肥沃程度、区位条件较好的土地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Ⅱ 指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绝对地租 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说得到的地租。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地租的深入分析发现由于土地被地主所占有和垄断,凡租用土地不论好坏都须缴地租,以作为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垄断地租(又称独占地租) 是指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转化成的地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理论与方法》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