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07:24

2011年土地估价师《案例与报告》考试辅导精讲(9)

六、土地估价中特别事项的内容与界定
土地估价中特别事项有:
1.在计算土地价值时有无扣除相关费用,如拆迁补偿费、安置费用等;
2.土地证登记面积与出让合同不一致,登记面积与附图面积不一致,登记面积中含市政待征地等情况的处理,评估时最终面积的确定在报告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中说明依据;
3.在现有的产权资料中依据最有效的产权资料;
4.对产权不完善(未取得产权证,但有用地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土地证未及时变更名称)、土地利用条件(无规划条件)等估价对象基本状况不明确时的技术处理;
5.在现有的产权资料中依据最有效的,增加相应的证明文件说明产权关系;假设相应的条件,并尽可能符合土地所在区域的有关规定;
6.特殊用途、特殊位置、特殊土地市场等因素对宗地地价评估影响按规范操作时的特殊处理,在报告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中说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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