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07:29

2011年土地估价师《案例与报告》考试辅导精讲(15)

四、土地规划及利用现状资料的内容及收集要求
(一)土地规划条件
规划的开发类型、允许容积率,绿地覆盖率,等等。
(二)土地利用条件及设定
利用现状包括估价对象上的建构筑物及其用途、建筑容积率、绿化率等,重要建构筑物应说明建筑物的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筑细部说明、设备和安装状况、成新度、建筑密度、层数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状况等。
(三)收集要求
确认与估价对象有关的各项权利时,应先阅览登记薄。但与所有权的情形相同,有的虽然设定权利,却没有办理登记,在这种情况下,还应依权利人双方签定的契约书确认。如果没有登记薄或者契约书时,应通过权利人双方的说明加以确认,而在实地调查时可听取知情人或相关人的说明,以求明确。此外,应当特别留意所有权的形态有共有与区分所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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