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07:30

2011年土地估价师《案例与报告》考试辅导精讲(35)

第三部分 土地估价
[分标题]
一、估价原则[同“土地估价报告”文字式]
二、估价方法与估价过程[要求说明估价方法选择依据和每种方法的估价过程]
[应根据估价对象特点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规程》选取适宜的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要求在一项估价中所选方法不少于两种,并说明估价方法选择的依据。同时,各种估价方法的应用过程还应分别满足《规程》的相应要求]
[在选择估价方法时,如估价对象位于城镇范围内、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之外,可以选择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参照基准地价的末级地进行评估]
三、地价的确定
1.地价确定的方法[要求说明对不同估价方法结果进行增值或减值调整的原因。对采用众数、平均值或以其中某一价格等为最终宗地地价的,要解释其方法选择的依据]
[如评估方法选择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最终估价结果必须考虑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评估结果]
2.估价结果[应注明地价种类、总地价、单位面积地价、地价单位,总地价并用大写表示。如用外币表示地价,应注明估价基准日外币与人民币的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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