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07:38

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基础:制度的分类(1)

制度可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类。
1.正式制度(formal institutions)
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制订的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军事制度等。其具体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等界定的制度。双边或多边的契约(协议),在执行上也具有强制性,也属于正式制度。正式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制度约束是硬性的,具有强制性,必须执行。并从以下方面规范着人们的行为:①规定人们行为的允许和禁止之范围,即对人们的行为空间加以界定;②在允许范围内,确定着人们的分工与协作;③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奖罚,以体现鼓励和限制。
2.非正式制度(informal institutions)

非正式制度 是指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社会观念的集合,是支配人们行为的非强制性准则,包括人们的习惯、习俗、传统文化。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具有密切的关系。首先,正式制度要比非正式制度为基础,否则将是无本之本,无源之水;其次非正式制度要以正式制度为保障,否则难以延续、改善和强化;第三,若二者相互协调,会对社会经济运行的绩效产生积极作用,否则会产生消极作用。因此,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运行和变迁中,两者的协调、配合至关重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基础:制度的分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