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08:05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案例与报告复习点(2)

点、线状土地因素分值计算方法
若因素对土地的影响既与因素涉及的设施规模有关,又与距离设施的相对距离有关,称之为点、线状因素。点、线状因素应计算设施本身的功能分,进而计算设施对空间上各点产生的作用分。其量化步骤为:
(1)在各因素内按规模或类型求出各点或线的功能分,其最大值为100;
(2)计算因素内各相同规模或类型的点、线的平均作用或平均吸引范围,并划分若干个相对距离区间;
(3)点、线设施边界范围内各点的因素作用分一致,都为该设施相应功能的功能分;边界范围以外的各点,根据不同因素及其影响随距离变化的特性不同,以因素的功能分按相应的衰减公式计算或按相对距离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附录,获得各个相对距离上的作用分;
(4)以因素作用分、相对距离区间编制因素作用分值表;
(5)采用计算机系统为辅助手段进行定级时,可按相应的衰减公式直接计算因素对单元中心点的作用分;
(6)当因素作用分衰减遇到不可直接跨越的障碍(如铁路、高速公路、河流等)时,则作用分衰减应以可通行处为结点,按结点处的因素作用分及剩余的影响半径,再次进行衰减;当不可直接跨越的障碍有较多的通行处时,可以忽视其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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