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35:41

2012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答疑精选4

例2: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
A。家庭月工资收入2400元,房屋月租金涨至600元
B.购买自用二手商铺
C.自建自住住房
D.购买家用电器
E.偿还购买住房的贷款本息
答案ACE
我想问问A为什么?怎么知道房租已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比例?
答案:
当时的政策及教材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的提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目前一般为10%~15%。
目前各地规定不一,教材已删除此内容,仅作参考。关键记住: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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