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48:56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重点知识讲解第二章(14)

  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内涵差异明显
  由于我国住房政策阶段性、导向性差异的原因,我国居住房地产存在着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集资住房(两限房、公共租赁房),这些住房的产权形式存在差异,商品房具有完全产权,即拥有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只拥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不拥有或部分拥有土地使用权(有限产权),其土地使用权既有划拨的,也有出让的;廉租住房只拥有建筑物的使用权。由于现阶段住房权属性质的不同,必然导致其价格构成内涵上的差异,因此其估价也具有各自的独特性。商品房价格既包含建筑价格也包含土地价格,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在考虑包含建筑价格的同时,还应分析是否包含土地价格,如果是划拨性质的,还应扣除出让金。因此对居住房地产进行估价时应了解这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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