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开工
开工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按时开工,以便保证在合理工期内及时竣工。但在特殊情况下,工程的准备工作不具备开工条件,则应按合同的约定区分延期开工的责任。
(一)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
如果是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则工程师有权批准是否同意延期开工。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果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中 华 考 试 网
(二)发包人原因的延期开工
因发包人的原因施工现场尚不具备施工的条件,影响了承包人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时,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例题(2007年考题):某施工项目由于拆迁工作延误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时间,则发包人( )。
A. 无须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也不顺延
B. 无须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应予顺延
C. 应当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应予顺延
D. 应当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答案:C
解析:因发包人的原因施工现场尚不具备施工的条件,影响了承包人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时,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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