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7 13:07:58

2012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章节辅导一(6)

考纲要求:
  了解:合同的类别;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
  熟悉: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的转让与合同履行的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的形式。
  掌握:要约与承诺;
  了解部分:
  一、合同的类别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合同作不同的分类。
  (一)《合同法》的基本分类
  《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这可以认为是《合同法》对合同的基本分类,《合同法》对每一类合同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二)其他分类
  其他分类是侧重学理分析的,《合同法》中也有涉及。2012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
  1.计划与非计划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大多数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则要求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
  4.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但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不能影响主合同。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均须给予另一方相应权益方能取得自己利益的合同。而无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无须给予相应权益即可从另一方取得利益。在市场经济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如果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三)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是以语言形式表现合同内容的合同;其他形式是包括公证、审批、登记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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