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7 13:16:49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风险管理2

二、风险的分类(了解)



分类依据


类别


概念


特点



风险的后果


纯风险


只会造成损失而不会带来收益的风险。


纯风险与投机风险两者往往同时存在。
在相同的条件下,纯风险重复出现的概率较大,表现出某种规律性;投机风险重复出现的概率较小。



投机风险


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创造额外收益的风险



风险产生的原因


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等


除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相对独立之外,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有时表现为相互影响,有时表现为因果关系,难以截然分开。



风险的影响范围


基本风险


作用于整个经济或大多数人群的风险,具有普遍性。


如战争、自然灾害、高通胀率等。显然,基本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其后果严重。


在某些情况下,特殊风险与基本风险很难严格加以区分。
基本风险与特殊风险的界定有时需要考虑具体的出发点。



特殊风险


仅作用于某一特定单体(如个人或企业)的风险,不具有普遍性。


特殊风险的影响范围小,虽然就个体而言,其损失有时亦相当大,但相对于整个经济而言,其后果不严重。



风险分析依据


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



风险分布情况


国别(地区)风险、行业风险



风险潜在损失形态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风险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