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冲刺辅导1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P108)
中标通知发出后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的组成。
①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a.施工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及其附件;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e.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f.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g.图纸;
h.工程量清单(可能有);
i.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②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承包人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开工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P114)
如果是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则工程师有权批准是否同意延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P116)
(1)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4)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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