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3-27 11:18:32

咨询工程师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精讲班第8讲(4)

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
(一)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由来
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1996年8月,为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出“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决定从当年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
(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适用范围
国有单位经营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国务院通知中明确指出,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
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三)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涵义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作为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概算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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