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3-27 11:18:40

咨询工程师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精讲班第7讲(2)

(二)投资主体
投资活动的发起人或行为主体,通常称为投资主体或投资者。
投资主体可以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机构,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投资是这些自然人或法人进行的有意识的经济活动,他们追求的投资回报,既可以是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投入营运后直接产生的内部财务收益,也可表现为工程因服务于社会公众从而改善国民福利所产生的外部效益。
(三)几个投资的基本概念
1.固定资产投资和存货投资
2.净投资、重置投资和总投资
折旧:固定资产由于损耗造成的价值减少叫折旧,折旧不仅包括生产中的物质磨损,而且包括资本老化带来的精神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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