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3-27 11:18:58

咨询工程师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精讲班第9讲(7)

规范政府核准制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人、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健全备案制
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我考网(www.woexam。com)
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建设《目录》内的项目:
可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
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目录》内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须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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