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3-27 11:51:42

2012咨询工程师《项目与管理》复习指导(9)

合同争议管理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约定以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时,当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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