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09:39:32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专业练习5

绿地变停车场要经业主大会同意
物业公司擅自占用绿地建停车场收取费用的事,不是没发生过。这个问题实际是问:小区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能不能改变用途?谁有权改变用途?
原则上,《物业管理条例》对此规定不得改变用途。同时,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小区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实际生活中可能会确有需要,“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业主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同意;物业公司要这样干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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