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09:42:03

2012物业管理师考试(管理实务)专业试题七

案例分析题二
某小区由白云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业委会成立后,白云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了为期二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一年后,小区业主认为业委会不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又选举成立了新一届业委会。www.Examw.com
第一届业委会通过招标,选择了蓝天物业公司。提前解除了与白云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并采取聚众逼迫的方式,迫使白云物业公司撤离了小区。
问题:1、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2、新一届业委会是否有权解除上届业委会所签订的尚未到期的合同?
3、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投票权业主决定,业委会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答:1、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应属于一般经济合同。对于一般经济合同,合同双方是不能擅自解除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尚未到期情况下,后届业委会应继续承担并履行前届业委会所签合同的约定。故新一届业委会不能随意解除上届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
3、虽然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业主投票决定,若物业公司没有违反解除合同的约定,也没有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则业主大会也不得单方面解除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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