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09:53:20

2012物业管理师考试《经营管理》复习资料26

买卖价格、租赁价格
买卖价格简称买卖价,是物业权利人通过买卖方式将其物业转移给他人,由物业权利人(作为卖方)收取或他人(作为买方)支付的货币额、商品或其他有价物。
租赁价格通常称为租金,在土地场合称为地租,在土地与建筑物合在一起的场合称为房租,是物业权利人作为出租人将其物业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出租人收取或承租人支付的货币额、商品或其他有价物。
商品租金又称全价租金,是指以物业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租金,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投资利息、房产税、保险费、地租和利润八项因素构成;
成本租金是指按照出租房屋的经营成本确定的租金,由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投资利息、房产税五项因素构成;
准成本租金是指接近但还不到成本租金水平的租金。
真正的房租构成因素应当包括:①地租;②房屋折旧费,包括结构、设备和装饰装修的折目费;③维修费;④管理费;⑤投资利息;⑥保险费;⑦物业税(目前属于这种性质的税收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⑧租赁费用,如租赁代理费;⑨租赁税费,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租赁手续费;⑩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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