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0:07:14

2013年物业管理师《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辅导4

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的章程
  《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有关公司组织和行动基本规则的文件,它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都具有约束力。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内部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的基本文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及运作的基本规范。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公司住所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其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发起人为自然人,应当载明其姓名,发起人为法人,应载明其名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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