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23:12

2012年招标师考试(案例分析)最新分析二

4.6开标
[案例4.23]开标组织程序
[背景]某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为控制工程造价,招标人委托了一个有资
质的造价公司编制了工程标底。该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一共受理了l5份投标
文件,并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问题]
(1)招标人组织开标会议,应完成哪些准备工作?
(2)给出本项目一个完整的开标程序。
[分析]《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第三十五、第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开标会议的主持
人、开标程序和内容,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同时规
定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对开
标过程记录,存档备查等,工程施工招标还涉及工程标底价格的公布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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