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30:06

2011年招标师考试采购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点总结(87)

招标投标争议行政诉讼的侵权赔偿责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民事主体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1年招标师考试采购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点总结(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