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30:12

2011年招标师考试采购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点总结(121)

(1)、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之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合同标的的行为,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合同的履行 主要是当事人实施给付义务的过程。
       1)、全面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2)、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等,是合同的内容的变更。www.examw.com
       2)、合同的权利转让——也称为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分为全部转让或者部分转让。
       3)、合同的义务转让——又称债务转移,是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由债务人移转全部或部分债务给第三人,第三人就移转的债务而成为新债务人的现象 。
       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不改变合同的内容的前提下将其全部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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