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30:19

2011招标师考试《采购法律法规》精讲班讲义第一讲10

中国政府对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项目的规定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外国政府、北欧投资银行等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国务院批准的参照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 其他国外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
按照不同的还款责任,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分为三类:
一类项目、是省级财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作为债务人并承担还款责任的项目:
二类项目、是项目单位作为债务人并承担还款责任,省级财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还款保证的项目;外语学习

三类项目、是项目单位作为债务人并承担还款责任,转贷机构作为对外最终还款人的项目。在此类项目中,省级财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既不作为债务人也 不提供还款保证。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 政府外债的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
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是我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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