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30:40

2011招标师考试国际招标有关要求疑难解答12

31、在国际招标过程中,什么情况下经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一)经评标,没有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投标人的;
(二)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发生重大变更的;
(三)当次招标被相应主管部门宣布无效的。
32、你们公司是否有国际招标代理资格?有哪些业绩?考试用书
我们在2005年就取得了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证书,但2005年之前即和北京的公司合作进行过国际招标。我们的客户有唐钢、梅花味精、石焦集团、迎新玻璃、晶龙集团等等。
33、我将要采购的设备是否需要招标?为什么必须得招标?
(1)国有资金的情况: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中100万人民币或13万美金以上需要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必须招标。此类设备在办理机电证、办理免税确认书的时候都需要提交中标通知书。
(2)民营资金的情况:到发改委办理鼓励类项目确认书时,涉及到进口设备的,要提交委托招标代理协议和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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