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31:54

2013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重点讲义四

2013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重点讲义四
三、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的代表转自:考试网 -
招标人的代表一般来讲,可以是招标人本单位的代表,也可以包括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但是,对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应进入评标委员会;相反的,对于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例: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应当进入评标委员会的项目是()。(09真题)
A.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B.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
C.《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D.科技招标项目
参考答案:A
2、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还应有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且比例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委员会由专家成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组成,且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政府采购: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因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那么,如果专家成员最少为5人时,评标委员会的人数至少为7人。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出具个人评审意见,并依法承担个人责任
(三)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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