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32:09

2013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讲义分析1

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一)对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时,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将被废标。在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二)对投标行为的限制性规定
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4、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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