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51:04

2013年设备监理师考试设备监理合同管理重点47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工程师职责包括:
(1)在工程进行中向承包商发布信息和指示;
(2)对承包商按照合同所提供的设计和生产设备、实施和完成的工程以及其他工作进行评价;
(3)调整合同价格;
(4)处理承包商的支付或延期的任何要求;
(5)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新黄皮书除规定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外,还规定:
①每当工程师履行或者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或者隐含的职责或者权力时,应认为代表雇主执行;
②工程师无权解除任何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所规定的任何工作、义务或者职责; ③工程师的任何批准、证书、同意、检验、指示、要求或者类似行动(包括未表示不批准),不应解除承包商根据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包括对其错误、遗漏、误差和未遵守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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