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3:51:07

2013年设备监理师考试设备监理合同管理重点50

延误的检验:如果承包商无正当理由延误了竣工试验,工程师可通知承包商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21天内进行竣工试验。
(1)接到工程师的通知后,承包商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竣工试验,并将竣工试验日期通知工程师;
(2)若承包商未能在要求的21天内进行竣工试验,雇主人员可着手自行实施试验,其风险和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该竣工试验应视为是承包商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试验结果应被认为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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