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4:12:06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9)

7.振动监测技术要求
(1)监测点位: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 10071-88)确定,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必要时,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内地面中央。
(2)监测因子:垂直振动级(VLz)。
(3)监测频次:
①稳态振源:每个测点测量一次,取5S内的平均示数为评价量。
②冲击振动:取每次冲击过程中的最大示数为评价量。
③无规振动:每个测点等间隔地读取瞬时示数,采样间隔不大于5S,连续测量时间不少于1000S,以测量数据的累计百分Z振级VLz10值为评价量。
8.电磁辐射监测技术要求
(1)监测点位:针对不同的电磁辐射源确定监测点位,具体见《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
(2)监测因子:
①射频段(电视与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塔,中、短波广播与通信发射台,微波通信与移动通信基地站、卫星地球站、导航与雷达站):综合场强(V/m);
②工频段(高压电力线与高压变电站,工业、科学、医疗高频设备):电场强度(V/m)、磁场强度(T)。
(3)监测频次:在各种电磁辐射源的正常工作时段,每个监测点位监测一次。
9.固体废物监测技术要求
固体废物的监测主要分为检查和测试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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