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4:24:53

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法律法规精讲24

掌握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当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有关规定;   
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   
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了解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及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部门组织编制,国务院批准。www.ExamW.CoM
掌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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