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4:24:56

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12

(十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了解列入本名录的危险物类别;
49类,适时增补。
(2)了解列入本名录危险物范围的原则规定;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3)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另行制定和公布《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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