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4:24:56

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熟悉医疗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选址的有关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 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有关规定,   
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    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www.ExamW.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熟悉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位于海岸或者与海岸连接,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具体包括:(1)港口、码头、航道、滨海机场工程项目;(2)造船厂、修船厂;(3)滨海火电站、核电站,风电站;(4)海岸物资存储设施工程项目;(5)滨海矿山、化工、轻工、冶金等工业工程项目;(6)固体废弃物、污水等污染物处理处置排海工程项目;(7)滨海大型养殖场;(8)海岸防护工程、砂石场和入海河口处的水利设施;(9)滨海石油勘探开发工程项目;(10)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岸工程项目。
(2)熟悉建设各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www.ExamW.CoM
防污设施、污染损害事故应急设备与器材,含油类的接收处理设施,生态补救措施。
(3)掌握禁止兴建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禁止兴建向我国海域及海岸转嫁污染的三资企业;海岸工程项目引进技术和设备应有相应的防治污染措施,防止转嫁污染。
不得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浏览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禁止在红树林和珊瑚礁生长的地区,建设毁坏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岸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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