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4:27:32

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法律法规精讲13

掌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污染控制设施、生态保护设施、节约资源和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环境监测设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www.ExamW.CoM
熟悉建设单位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及延期验收的有关规定;   
首先是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次是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不可滞后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三是对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必须是自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在建设单位提交完备的验收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环保部门完成验收。
对试生产3个月内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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